索  引: 330481-001-020000-2017-0188 公开形式: 主动公开
公开时限: 长期公开
责任部门: 市府办  生成日期: 2017年12月28日
名  称: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海宁市扩权下放审批事项目录(2017年)的通知
文  号: 海政办发〔2017〕205号 责任科室: 政务公开科
内容概述:
  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海宁市扩权下放审批事项目录(2017年)的通知
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海宁市扩权下放审批事项目录(2017年)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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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市政府各部门、直属各单位:

  为贯彻落实《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海政发〔2017〕22号)等文件精神,全面推进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向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延伸,经市政府同意,现将新一轮海宁市扩权下放审批事项目录(2017年)予以公布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  一、总体要求

  按照全面推进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和构建基层“四个平台”工作要求,根据各镇(街道、平台)自身需要和承接能力,坚持放得下、接得住、管得好的原则,下放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,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、完善服务功能、提升服务水平,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部门办事就近办、同城通办。

   二、工作要求

  (一)放权部门应及时与承权的镇(街道、平台)签订行政审批权限委托协议书(延伸下放事项除外),为承权的镇(街道、平台)提供相关行政审批文书的规范样本,组织对承权的镇(街道、平台)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,指导承权的镇(街道、平台)建立和完善办事流程,对放权事项进行动态跟踪,加强指导,实施有效的监管和服务。

  (二)承权的镇(街道、平台)要为扩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镇(街道、平台)公共服务中心积极创造条件,科学设置综合受理窗口,及时调整充实具体的承办人员,实行“一窗受理”,要主动与放权部门加强沟通对接,定期报告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,提出意见建议。

  (三)市行政服务中心(市审改办)要加强统筹协调,及时总结完善,优化放权机制模式,不断提升扩权下放的实际效果。

 

  附件:1.海宁市扩权下放审批事项目录(2017年)

     2.行政审批权限委托协议书(样本)

 

 

 

              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
                2017年12月28日
附  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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