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市政府各部门、直属各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海政发〔2017〕22号)等文件精神,全面推进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向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延伸,经市政府同意,现将新一轮海宁市扩权下放审批事项目录(2017年)予以公布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一、总体要求
按照全面推进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和构建基层“四个平台”工作要求,根据各镇(街道、平台)自身需要和承接能力,坚持放得下、接得住、管得好的原则,下放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,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、完善服务功能、提升服务水平,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部门办事就近办、同城通办。
二、工作要求
(一)放权部门应及时与承权的镇(街道、平台)签订行政审批权限委托协议书(延伸下放事项除外),为承权的镇(街道、平台)提供相关行政审批文书的规范样本,组织对承权的镇(街道、平台)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,指导承权的镇(街道、平台)建立和完善办事流程,对放权事项进行动态跟踪,加强指导,实施有效的监管和服务。
(二)承权的镇(街道、平台)要为扩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镇(街道、平台)公共服务中心积极创造条件,科学设置综合受理窗口,及时调整充实具体的承办人员,实行“一窗受理”,要主动与放权部门加强沟通对接,定期报告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,提出意见建议。
(三)市行政服务中心(市审改办)要加强统筹协调,及时总结完善,优化放权机制模式,不断提升扩权下放的实际效果。
附件:1.海宁市扩权下放审批事项目录(2017年)
2.行政审批权限委托协议书(样本)
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7年12月28日附 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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