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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宁市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
www.haining.gov.cn   2016年02月25日  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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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报告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和《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要求,以及2015年海宁市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、市政府各部门、直属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。
  本报告由概述、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、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。
 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截止2015年12月31日。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“中国?海宁”门户网站(
http://www.haining.gov.cn)信息公开分站中下载。

   一、概述
  2015年,在市委、市政府正确领导下,根据《条例》和省、嘉兴市有关文件精神,围绕信息公开工作重心,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,以提升效能优化服务为重点,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坚持“以公开为原则、不公开为例外”,努力提高政府政务活动的透明度。

  
  二、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
  (一)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。对于行政决策、执行、管理、服务、结果方面的信息,坚持以公开为常态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,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。对本地、本部门政府信息进行梳理,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,并动态更新。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,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,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,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,应当说明理由。涉及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,都要按《条例》、《暂行办法》规定全面、准确、及时做好公开工作。
  (二)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。对涉及面广、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,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,加强议题设置,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、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,及时做好科学解读,有效开展舆论引导。健全政务舆情收集、研判和回应机制,对涉及本地、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、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,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、召开新闻发布会、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,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。回应力求表达准确、亲切、自然,为群众提供客观、可感、可信的信息,发挥正面引导作用。
  (三)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。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、政府网站、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,充分发挥广播电视、报刊、新闻网站、商业网站和行政服务中心的作用,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,提高影响力,适应传播对象大众化趋势以及新兴媒体平等交流、互动传播的特点,更好地运用新技术、新手段,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,提高信息到达率。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,确保公开内容准确、一致。
  (四)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、登记、办理、审核、答复、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。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,更好地发挥互联网和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的作用,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管理和服务,明确工作标准,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。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,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,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,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。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,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,加强跟踪调研,提出工作建议。及时梳理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,按照申请内容、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,加强研究分析,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。

  
  三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  2015年“中国?海宁”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5767条,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655条。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府机构和人事、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、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、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、重大决策事项等方面。依托“中国?海宁”门户网站群,以公开促服务,进一步整合网上公开服务资源,深化教育、医疗、住房、旅游、食品药品、环保、公共交通、以及供水、供电、供气等群众关注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专题服务,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高效、便捷的信息交换平台。其次做好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的管理,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。全市设立了市档案局、市行政服务中心、市图书馆3处查阅场所,均配置了相应的设施及工作人员,方便群众查询监督。

  
  四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  2015全年我市收到依申请公开共95件,其中当面申请13件,网络申请13件,信函申请69件。办结申请共95件。通过“中国?海宁”门户网站群、各部门网站“政府信息公开”专栏可查阅市镇两级政府、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。通过“依申请公开”栏目,可向各级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

  
  五、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
  根据《条例》要求并结合本市实际,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费用。

  
  六、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
  2015年度市本级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,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。

  
  七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
  存在的问题:一是各条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较多,信息缺乏整合共享。目前我市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各单位的门户网站外,还有海宁民情直通车、浙江政务服务网、海宁发布等多个政府信息公开平台,有的信息要在不同平台发布,存在重复发布的情况,增加了工作人员工作量;同时这些网站都具有投诉、咨询功能,导致具体工作人员每天要花大量时间同时关注这些网站。二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已久,需要进一步完善更新。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至今已经有7年,平台更新升级相对落后,对信息公开分类合理化,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均有一定影响。其次,我市在行政服务中心、图书馆、档案馆建立的三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中,部份硬件设备逐步老化,面临淘汰,已经影响了群众正常查阅信息公开。三是基层工作人员培训较少,缺乏工作经验,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不够规范。对《条例》缺乏深层次的理解,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范围、内容、边界等难以准确把握。
  改进措施:2016年度,我市在继续按《条例》及上级工作部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外,争取在以下几个方面更进一步:一是完善信息公开指南、目录和台帐。结合“四张清单一张网”的新形势,对各部门已经编制的信息公开指南、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一次审核,查漏补缺,清理部分没有信息的目录,进一步完善指南和目录。同时,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台帐制度,包括组织机构、主动公开、依申请公开情况、查阅点信息提供情况等,使这项工作有据可查。二是完善信息公开查阅点标准化建设。将按照标准化的规范,对政府系统信息公开查阅点和受理点进行改进,在查阅点的设置、工作内容、工作制度等方面提出一般性规范,便于各级政府和部门按照标准化进行建设、规范。建立查阅点和受理点标识,并加以适当宣传,建立相应制度,受理依申请公开,并定期报告相关情况。三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,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。运用APP、政务微博、微信、标语、宣传栏、LED大屏等形式和方法,加大信息沟通,促进信息共享,以便捷的手段和灵活的方法为群众服务,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。

  

 

  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
    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0一六年二月二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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