◇当前位置:
首页
>
问题解答
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,应当在什么期限内予以公开?
www.haining.gov.cn 2008年06月26日 来源:
〖 背景色:
〗
〖收藏〗
〖打印〗
〖关闭〗
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,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。法律、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分享到:
0
隐私安全
|
版权保护
|
联系我们
|
常见问题
|
主办单位: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
海宁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建设管理
建议IE7.0 1024*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浙ICP备14012341号